在整个建筑的过程中,桩基施工处于基础地位,那么桩基施工合同又是怎样的呢,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桩基工程协议书怎么写?桩基施工合同?2018桩基合同范本?
桩基施工合同
发包人(全称):杨凌金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第二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陕西龙海建设工程总公司地基工程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约定的内容,甲方将杨凌火车站商业广场(绿谷·财富中心)高层公寓楼素土挤密桩桩基工程发包给乙方施工,结合该工程具体实际情况,双方洽商后达成以下协议:
第1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杨凌火车站商业广场(绿谷·财富中心)高层公寓楼工程
1-2工程地点:杨凌火车站东侧
1-3工程内容:工程冲击成孔素土挤密桩(包括变更为DDC法施工的素土挤密桩)施工图全部内容的施工,直至检测合格,撤离现场并递交竣工资料
1-4工程承包范围;
杨凌火车站商业广场高层公寓楼桩基工程的素土挤密桩工程,桩的施工其中包括:准备机具、进场、机械成孔、移动机组、原材料及半成品运输、筛土、填夯、配合检测单位检测、等全部操作过程。
第2条:工程工期
2-1开竣工日期:2017年元月5日至2018年2月5日
2-2总日历工期:共计30日历天(含检测工期)
第3条:工程质量等级
乙方严格按照国家发布的桩基施工规范JGJ94-94及DDC法施工验收规范、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或专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条件,本工程质量要求等级为:合格
第4条:合同价款
4-1合同价款计算的依据及承包方式:
工程量按陕西省99建筑安装定额规定的结算方式进行结算。冲击成孔挤密桩,每立方米42元(肆拾贰元)。DDC法施工,每立方米43元(肆拾叁元)记取综合费用。(不含水电费、税金)
第5条:图纸资料
5-1甲方协助乙方向建设单位索取下列资料:
1) 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文件(复印件)
2) 经城建部门批准盖章的已审桩基施工图四份(其中一份为原件)
3) 施工场地工程勘察资料
5-2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资料
1) 开工前7日乙方向甲方递交桩基施工组织设计一式四份,甲方同监理方和建设单位在开工前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2) 每月25日前乙方向甲方递交本月完成工程量报表及下月工程进度计划表各一式四份,在本周周末递交下周进度计划一式四份
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各种资料报验必须与本工程同步进行且不得少于四份。
4) 工程完工且通过检测后乙方在7日内向甲方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一式四份
第6条:甲方负责在开工前办理好以下事项
6-1负责将基坑开挖做完,并对基坑底部做碾压处理
6-2现场水电接至施工现场内。
6-3现场道路甲方已经开通,交由乙方使用。
6-4甲方负责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乙方正式放线后,及时邀请甲方和建设相关单位或部门进行验线。
6-5双方协助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邀请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及时签发交底会议记录。
第7条:乙方负责办理以下事项
7-1双方会同建设单位于开工前按有关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
7-2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周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和工程事故报告,并提供施工用电、用水计划。
7-3及时维修施工用的水、电线路、围栏和警卫设施等。如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及所发生的费用。
7-4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和施工噪音管理规定,并办理有关手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罚款,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
7-5已竣工未交付甲方之前,乙方负责完成工程的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负责予以修复。
7-6按约定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7-7保证施工现场清洁符合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建筑物无污染,现场无建筑垃圾。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乙方不履行上述义务,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工程损失,应对甲方的损失给予赔偿,工期不予以顺延。
第8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8-1乙方应在2007年元月2日前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甲方会同监理应该在7日内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
8-2 乙方必须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接受甲方代表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接受甲方代表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过甲方代表签认后执行。
8-3延期开工。
乙方按照协议条款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乙方不能按时开工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代表同意延期要求后,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代表不同意顺延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工期不予以顺延。
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照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推迟开工日期,工期相应顺延。
8-4暂停施工。
甲方代表确认有必要时,可要求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好已完的工程,实施甲方代表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处理意见,甲方代表批准后继续施工,甲方代表未能在规定时间提出处理意见,或收到乙方复工要求后48小时内未予以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
8-5工期延误。
下列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较大时。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停气影响施工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不可抗力(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其他非甲乙方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等级以上的风、雨、雪、震等对工程造成的自然灾害)。
4)基建施工中遇到不可预见的障碍物或古墓、文物流沙、缩茎问题需处理时。
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向甲方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5天内予以确认、答复,逾期不答复,乙方即可认为延期要求已经被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照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9条:质量验收
9-1乙方应该认真按照国家颁布的施工验收规范及本工程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并应接受甲方代表或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乙方应为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人员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对不合格的部分按照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9-2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应由质量监督部门认定,认定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败诉的一方负担。
9-3隐蔽工程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协议条款约定的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24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和监理参加,通知包括乙方的自检记录、隐蔽工程验收的内容,验收的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和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方可以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第10条:合同价款支付及合同价款的调整
10-1工程款支付:
进场后,工程施工完成一半后容许借生活费。工程竣工验收、检测合格后预付桩基价款的60%,其余款项2007年6月30日一次付清。
10-2合同价款的调整。
合同价款在合同约定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但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可作调整:
1) 甲方及监理和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的工程量增减;
2) 甲方及监理和建设单位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或工程洽商;
3) 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水、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并经甲方、监理、建设单位确认造成经济损失的;
4)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14天内,将调整原因,金额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代表,经甲方代表确认后。
第11条:材料设备供应
所用黄土为甲方提供,设备全部为乙方提供。
第12条:设计变更
经建设单位代表同意,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并由建设单位取得以下批准:
12-1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时,须经原设计和规划审查部门批准,取得相应追加投资。
12-2送原设计单位审查取得相应图纸和说明。
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在取得上述两项批准后,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
经双方洽商同意办理变更后,乙方按甲方代表要求,进行下列变更:
1) 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数量;
2) 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质量、规格;
3) 更改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4) 增加工程需要的附加工作;
5) 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12-3确定变更价款和工期影响。发生变更后,14天内乙方按下列方法出变更价格,报甲方代表批准后调整合同价和竣工日期:
乙方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甲方代表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
第13条:竣工及结算
13-1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照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完整竣工资料四份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在协议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14天内给予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照要求修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2由于承包方原因,应交工验收而不交不验的工程,除按照拖延工期条款处理外,并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3-2工程价款的结算
已完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将工程移交给甲方,施工双方在工程移交后进行结算。
第14条 双方施工现场总代表
甲方: 乙方 : 工地代表由双方各自委派,并提前7天书面通知另一方,若需要撤换同样办理,双方代表按合同约定的内容,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15条:
乙方不得将工程倒手转包给其他施工单位,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16条: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合同发生的会议纪要、签证、各种通知文件、委托、证书等书面形式资料均应做为合同条款的补充内容,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第17条:安全施工
甲方将工地移交给乙方施工,乙方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施工期间全部安全责任和相关费用。
第18条:合同文件的解释与顺序如下
18-1本合同书所列之条款;
18-2甲方与建设单位签定的总包合同;
18-3招标承包工程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符合招标文件;
18-4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18-5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报价单、预算书和图纸;
第19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竣工结算,甲方工程款支付完毕,除有关于保修的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协商保修期满,结清款项。
第20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当地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调解,协商不成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同意由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21条
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副本2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签定时间: 签定时间:
工程施工协议
编号:( )第 号
工程名称:杨陵火车站商业广场(绿谷·财富中心)高层公寓楼桩基工程
工程地点:杨陵火车站东侧
施工单位:杨陵金泰建设公司二分司第二项目部
地 点:
签订日期: 电话:
分包单位:
地 点;
签订日期: 电话: